近日,河北美女吴女士单人单骑摩托车来云南旅行。从廊坊出发至丽江,一路上风和日丽景色优美,绝对是一场令人惬意的旅游。2月2日下午,她汽车前往香格里拉的途中,突然车子出现异响,并且还不停的冒着黑烟。于是,她马上停车检查。
按常理来说,是不会出现这种异常的。老司机跑长途前都会对车子例行检查并进行保养,何况她的摩托车价格不菲,车身价4万多元。如此昂贵的价格买辆小汽车都可以了,因此摩托车的质量那肯定是杠杠的。
可是,无论她怎么努力,车子都无法打火。仅发动机还噪音很大,而且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。吴女士仔细检查了车子,发现机油盖上散落了一些白色颗粒物,一尝竟然是白糖。吴女士意识到,发动机给人下了白糖。幸亏自己及时发现,否则性命都堪忧了。
吴女士将摩托车拖回到了自己居住的驿站,然后调取了监控录像。经过认真查看,发现当日凌晨2点多,疑似一名男子戴着头盔在查看她的摩托车,逗留时间大约有十多分钟。随后,吴女士即刻报警。
据吴女士说,摩托车的发动机已经报废。如果要换一台新的发动机,大约需要18000多元。目前,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。吴女士还说,自己在昆明曾经偶遇一名抖音粉丝男摩友。在两天的骑行中,她发现男摩友对自己的目的不简单,怀疑是他没有达到猥琐的目的,所以才报复自己。#丽江身边事#
丽江就是一个偶遇美好的地方,那里的小桥流水人家让多少美女帅哥流连忘返。有人在这里收获了爱情,有人在这里放松了心情,可是有人却像是吃了一口苍蝇。很显然,吴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形。当然,事实真相如何,还有待公安机关最终通报。
如果吴女士所述属实,从法律上如何评价此事呢?
1、如果警方查实是男摩友恶搞,则其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虽然男子的动机是为了报复吴女士,不过其客观行为却致使摩托车的发动机报废,给吴女士造成的损失巨大。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,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而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损坏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应当立案追诉。因此,男子的行为已经达到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。本案中,男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发动机损坏,还有可能导致吴女士发生严重事故从而重伤或者死亡。因为男子破坏的不是废弃物或者无法移动的物,而是将要行驶的摩托车,所以应当视为具有严重情节,从重处罚。
2、如果吴女士因为发动机原因导致受伤或者死亡,则男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。
有人说,把发动机搞坏了而已,为何要给人家扣上一顶故意杀人的帽子呢?这个并非危言耸听,而是符合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的。男子作为一个专业骑手,他应当知道摩托车在高速行驶中发动机突然故障,可能会发生严重事故却仍然实施这一行为,表明他对于可能发生的后果都有预知。
因此,如果造成吴女士受伤或者死亡,就直接按照相应的后果定罪即可。如果造成轻伤的后果,则男子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,如果造成重伤以上的后果,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如果造成死亡结果的,则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的幅度内量刑处罚。
对于此事,网友们议论纷纷。
有网友认为,女孩子尽量要避免一人单独出行,危险系数还是很高的。幸好是坏人给发动机里加了白糖,如果是给你的饮料里下了药,那后果才不堪设想呢。
也有网友认为,女子骑行技术一定不错,否则不可能千里走单骑。其实,女孩子一人出游倒也没有什么,这次事件的发生主要是遇人不淑而已。
还有网友认为,对于这样的渣男必须依法严惩。即使你对人家美女有想法,那也得人家同意才行啊。落花有意,流水无情,遇到如此结局也就好说好散,怎么能如此卑鄙呢?
刚哥以为,吴女士既然怀疑粉丝摩友做了手脚,那就说明男子可能有一些言行出格的地方。否则,吴女士不可能坚持认为是他干的。当然,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,只有吴女士和男摩友才清楚。既然发现男粉丝很龌龊,就应该早早和他分道扬镳,以免给自己惹来麻烦。对于此事,您怎么看呢?